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日前省教育厅下发意见,决定在福建全省正式开展农村中小学合格校建设与评估工作。省教育厅要求各地以县(市、区)为单位分批逐步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使校校达到“四有”目标要求,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据悉,合格校的“四有”目标要求为:有符合办学规模要求的校园用地和教学用房;有合格的教师;有合格的实验室、图书馆(室)和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有卫生安全的食堂和宿舍。
省教育厅要求,各县(市、区)要选取部分办学基础较好的学校,先行建设农村中小学合格校样本,已实现“双高普九”的县(市、区)在今年底前应至少各完成2所合格校建设任务(初中、小学各1所);尚未实现“双高普九”的县(市、区)也要力争今年底前建成1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合格校样本。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在项目安排上,要优先安排乡镇所在地初中和中心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