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闽连渔F1086号船船东庄福建接过由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赔付的10万元渔工责任险赔款,他说,政府推动实施的渔工责任保险,既使渔工少缴了保费,又提高了赔付金额,增强了大家投入渔业生产的信心。
8月19日,闽连渔F1086号船在长乐后阜驳靠码头时,渔工蔡邦良从船上摔到码头边,伤重死亡。由于船东于今年6月投保渔工责任险,事故属保险责任范围,因此连江财保分公司迅速查勘并理赔。
自2006年起在东山县试点,渔工责任保险现已推广到福建全省沿海各县(区、市)。根据条例,被保险渔工自登上被保险船舶、就岗出海捕捞作业时起,由于洪水、海啸、雷击、航行证书上规定风力范围内的大风、火灾、爆炸、触碰、搁浅、触礁或船上人员操作、作业时发生意外事故,均列入保险责任。今年,新投保的渔工可得到最高10万元的保险保障,保费也由原来的每人300元,下调至每人270元,省、市、县三级财政对参保渔工的保费补贴由20%提高到30%。目前,福建全省9万名渔工已投保渔工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