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省老龄办、省财政厅联合下发文件,决定从今年10月起,将福建省百岁老人的长寿营养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元,增至每人每月200元。
福建省从1998年11月起,对福建全省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给100元的长寿营养补贴,经费由各县(市、区)财政列支。截至去年底,福建省百岁老人已达1005人。
另据省老龄办消息,今年10月7日,第十八个老年节来临之际,福建省将继续开展慰问福建全省百岁寿星和部分贫困老年人活动。省政府将向每位百岁老人发放慰问金500元。省老龄办将赴基层走访慰问部分村(社区)老年协会组织和贫困老年人,安排专款慰问高龄、病残、因灾等贫困老年人700名,每位慰问对象发给慰问金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