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巩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成果,福建省劳动保障厅于2008年9月至2009年1月,在福建全省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检查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检查内容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规定、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情况等。
为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巩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成果,福建省劳动保障厅于2008年9月至2009年1月,在福建全省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检查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检查内容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规定、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