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在继续强化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每年公布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促进企业节能减排、降耗增效。
二是充分利用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三是加强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积极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每年公布一批循环经济试点产业园区和企业,积极指导试点单位编制循环经济实施方案并抓紧实施。在试点的基础上推动示范,不断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体制机制和各项配套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