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初、高中毕业年级之外,中小学其他年级一律要实行五天工作制,学校和教师不得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以及课外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平日除寄宿生外,不得组织走读生集体到校晚自习。昨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严格规范中小学校历和作息时间安排,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在坚持学生自愿且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前提下,高三毕业年级学生确需组织课外辅导的,学校可在周六组织培优补差;高二即将升入高三毕业年级的学生暑假期间确需补课的,学校可组织不超过两周时间的学生补习。初中毕业年级若确因中考提前需要组织补习的,学校可在周六组织适当的培优补差,但暑假期间不得再组织初二升初三学生集体补习。
依照上述规定经批准组织的周末培优补差和暑期补习活动,公办学校不得向学生收费,所需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或向当地政府申请财政补贴;民办学校经批准组织的周末培优补差和暑期补习活动所需经费可作为正常教育成本列入学费,按规定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从今年新学年开始,对执行中小学校历和作息时间有关规定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违反规定的学校,不得参加省级评优和晋级等活动;对于已被认定的达标、示范性高中将视其违规情况分别给予通报限期整改、黄牌警告直至撤销其省级达标、示范性高中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