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统筹补偿方案,目前已完成50%县(市、区)补偿方案的审定工作。
二是推进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工作,截至6月底福建全省农民工参保约128万人。
三是规范乡村医生政府津贴发放,加强乡村医生管理。
四是扩大社区医生联系家庭责任制试点工作,带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断完善服务功能。
五是完善医疗救助管理模式,加强医疗救助制度与城市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衔接。
六是稳步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截至6月底福建全省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96.47万人。
七是出台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指导意见,截至6月底福建全省城镇职工参保人数约419万人。
八是加快药品流通体制的改革,着力构建“老、少、边、岛、渔”地区药品供应网络体系,扩大药品供应网络覆盖面。目前福建全省实现药品配送进乡镇达100%,进村达14821个村,占总村数的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