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发〔2008〕21号“关于命名第七批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第一批国家级生态村的决定”,福建省平和县文峰镇、平和县坂仔镇、东山县陈城镇、明溪县瀚仙镇荣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截至目前,福建省共11个乡镇荣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17个乡镇获得“福建省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发〔2008〕21号“关于命名第七批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第一批国家级生态村的决定”,福建省平和县文峰镇、平和县坂仔镇、东山县陈城镇、明溪县瀚仙镇荣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截至目前,福建省共11个乡镇荣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17个乡镇获得“福建省环境优美乡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