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从三个方面加快规划建设福州、厦门、泉州三大城市轨道交通。
一是积极推动包括地铁在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将福州、厦门、泉州三大中心城市的轨道交通纳入《福建省“十一五”城镇体系建设规划》,完成《海峡西岸城市群协调发展规划》编制,将轨道交通作为一个重要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督促规划编制单位科学、合理规划城际轨道交通,降低交通对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的压力,强化城市分工,推进福建省沿海城市密集带的形成。
二是切实做好福州、厦门、泉州三市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在内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科学、合理规划轨道结构、线网布局及规模,促进城市空间布局的不断优化,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是做好轨道交通用地的规划控制。福、厦、泉三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正抓紧组织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切实加强城市轨道、场站及其周边建设用地的控制,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