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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拟安排资金补助福建省8个苏区县水土治理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598

日前,国家水利部、财政部批准福建省报送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2008-2012年)规划》,同意逐步将宁化县、长汀县、清流县、连城县、永定县、建宁县、上杭县、平和县的124条小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263.67平方公里纳入国家重点治理范围。

据悉,今年国家水利部、财政部拟安排中央补助资金700万元,用于福建省8个原中央苏区县水土流失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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