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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非物质文化保护进入良性循环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182

首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颁证仪式

6月14日是中国第三个“文化遗产日”,作为系列纪念活动中的一项“重头戏”,福建省政府公布了福建省232名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这是继文化部公布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之后,全国第一个以省级人民政府名义依法公布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行动。

其实,这只是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创造的诸多“第一”中的一个。

——早在2005年1月,《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正式颁布实施,福建省成为全国最早以省级立法形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三个省份之一;

——为了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非物质文化保护的良好氛围,省文化厅会同福建省人大相关立法机构,于2005年举办了“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年”活动,创造了一个全国先例。

——2007年6月9日,在第二个“文化遗产日”的纪念活动中,文化部正式批准福建闽南三地为“国家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这是中国设立的第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目前,《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纲要》已经出台,厦、漳、泉三市也根据本地情况相继出台了本市的《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实施规划》,保护区工作正在有序地推进中。

——文化部在2007年启动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选工作,并于2007年6月和2008年1月先后公布了两批共777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其中福建省有55名,占全国总数的7.1%,居全国第一。

——今年“文化遗产日”前一天,《福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一书首发。这是中国第一部双语版非物质文化遗产图典,也是福建省第一部完整、系统地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工具书。

由于地理、历史等原因,福建的文化传统积淀深厚,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异常丰富。5000年前,闽越族先人就创造了原始土著文化,自秦汉开始,中原汉族人三次大规模迁徙入闽,加上福建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门户,成为“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因而福建的民间文化既传承了中原文化与古越文化融合的精华,又保留了海外文化与中华文明汇聚的特色,许多早已在中原土地消失的文化形态和种类,在福建省得以保存延续下来,并形成多元的文化表现形态,为海内外专家和学者所称道。在国务院已经公布的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名录中,福建省列入名录的项目总数列全国前茅,跻身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大省行列。

记者从省文化厅了解到,福建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开展较早,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文化主管部门就已展开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调查摸底工作。至2003年,福建省已有26个县市乡镇被命名为国家级民间艺术之乡,命名的总数在全国位居前列,文化部还在福州市举办了全国“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命名暨现场经验交流会。同一年,由省文化厅牵头成立了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领导小组。

2006年第一个“文化遗产日”之后,福建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加大扶持力度,出台保护性、抢救性措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创造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从而展开保护、研究和传习活动。

一个可喜的现象是,以德化陶瓷、寿山石雕、厦门漆线雕等传统工艺美术为代表的一批非物质项目,已经出现了保护、创新与发展相互协调的良好局面,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焕发生机,融入了文化产业崛起的潮流之中。

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农村城市化的发展趋势,外来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加大,以及传统文化自身发展的脆弱性,大量珍贵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处于一个濒危和消亡的状态之中。文化遗产保护成为了一场与时间的赛跑。  

文化的传承发展过程中,人是最关键的因素。此次福建省公布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必将对鼓励传承人开展传徒授艺活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走上良性循环,具有重要和深远的影响。

省文化厅为此专门成立了由省内多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福建省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专家委员会,经过一系列严格的评审、论证程序,并报请省政府审核公布。6月13日,福建省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颁证仪式隆重举行。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也需要社会力量的充分发动和广泛参与。

不少专家认为,目前非物质文化保护面临的最大难题,是还有很多人对这些文化遗产不了解、不兴趣、不珍惜。因此,还需要做深入而艰巨的“唤醒”工作。“唤醒”的对象,应该更着重于青少年,让他们在与外来文化的对比中,领略到民族文化的优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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