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在对台人才交流合作先行先试上又迈出了新的一步。在17日举行的第六届“6·18” 海峡两岸人才开发合作论坛上,省人事厅发布了在闽台湾地区居民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有关政策,开展对在闽台湾地区居民的工程、经济、农业、卫生等4个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福建省是目前全国开展台湾地区居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唯一省份。
新政策规定,凡在福建省直接从事工程、经济、农业、卫生等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未达到大陆法定退休年龄的台湾地区居民,符合一定的专业工作年限及相关要求,均可自主申报评审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新政策还规定个人申报和评审程序,并说明了其他有关事项,如国家已向台湾地区居民开放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不再组织评审;台湾地区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