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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提高15元补贴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09

日前从福建福建省民政厅获悉,福建省政府日前决定,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5元的临时补贴和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每人每月12元的临时救助政策,从2008年6月延续至2008年底。

在此基础上,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15元,从2008年1月补起。同时,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临时补贴,补贴发放起止时间为2008年1月至12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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