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筹合力推动,营造良好发展氛围。信息产业依然是发展势头强劲的主导产业,政府将倾力推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布局,加大规划、政策的引导和扶持。一是进一步加强产业发展引导。根据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的战略导向,把握发展第一要务,系统推进行业规划和专项规划主要任务的落实,并对规划实施总体情况作全面评估和必要调整;着力转变发展观念,把握发展规律,进一步加强全局性、战略性、政策性的重大问题研究,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力运作。充分发挥企业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等已建成的各类部门合作协调机制,推动影响产业发展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增强促进产业发展的合力。三是用活用足产业扶持政策。加大并发挥好财政性资金的导向作用,增强对技术创新、市场开拓、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强工业项目用地协调保障,改善融资条件,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四是整合服务产业发展的资源。更好地发挥协会、联盟、研究机构等作为政府工作延伸的平台作用,为产业发展和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提供技术支持、科研、信息服务和咨询等中介服务。
(二)实施项目带动,增强产业发展后劲。把项目带动举措贯穿于产业发展全过程,以项目提升优势,以项目集聚生产要素,以项目推动发展。一是促进生成项目。根据产业链梳理工作的导向,继续完善“3618”工程项目库,围绕集成电路、动漫游戏、新型元器件、光电、新一代通信产品、信息服务等领域,挖掘一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带动性强、发展前景良好的产业链骨干项目,积极开展推介,引导企业投资向产业集群方向集聚。二是推动项目建设。健全重点项目建设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协调服务,及时为项目建设排忧解难,促进重点项目顺利投产。今年要大力推进列入省重点预备项目20项,总投资171.57亿元,在建重点项目22项,总投资220.166亿元。近期要积极推动台湾“富士康”和中华映管两个重大液晶面板项目落地。三是强化园区建设,使之成为项目带动的载体。大力推进福厦沿海国家级信息产业基地及各类国家级信息产业园区建设;积极推进厦门翔安电子信息产业园、南安光电产业园等新兴产业园区的培育和建设;鼓励和引导各级政府加快对现有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整合步伐,提升规划水平,促进资源融合和产业集聚。
(三)实施品牌带动,增强产业竞争优势。坚持好字优先,大力推动形成一批优势明显的产业品牌,影响广泛的服务品牌、带动力强的区域品牌。一是加强标准管理,为创牌奠定基础。鼓励有实力、有条件的企业积极承担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积极跟踪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建立以先进技术标准为核心的应对技术贸易壁垒体系和机制,推动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扩大出口,进一步提高信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加强标准化培训和宣传工作,吸收和培养一批标准化人才,推广先进典型,适时表彰标准化先进单位和个人,组织企业参加每年“世界标准日”、“科普日”、“科技周”等活动,提高全行业的标准化意识;积极申办第五届海峡两岸信息技术标准论坛,推动闽台产业标准对接。二是突出品牌运作,抓好品牌生成。继续组织行业品牌评选活动,并借助各类平台积极引导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参加国家级品牌评选,推动更多省内、国内品牌向国际品牌延伸;推动自主知识产权品牌的管理、保护工作,包括产品及形象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产品登记、著作权登记等工作;健全品牌激励机制,在财政资金扶持、政府采购、市场融资等方面予以倾斜,充分发挥政府对品牌带动工作的鼓励和引导作用。三是做大做强品牌,释放品牌效应。充分发挥品牌企业或产品的技术和市场优势,推动其延伸产业链,向“高、精、尖、专”方向发展,在持续做强自身的同时,带动相关企业提升质量,增进效益,不断增强产业整体优势,促进优势产业集群的快速形成、发展和壮大。
(四)抓住先行先试,拓展闽台产业对接。依托海峡西岸区位优势,抓住先行先试的发展机遇,多领域、多层次、全方位开展闽台信息产业对接。一是拓展对接领域。认真落实“十一五”闽台信息产业对接规划,巩固闽台信息产品制造业对接成果,加强闽台动漫游戏、集成电路以及其它信息服务领域的对接;不仅吸引台湾资本注入,更要加强台湾产业研发机构和高端人才向福建省转移。二是提升对接水平。瞄准台湾具有国际领先优势的产业领域,尤其是平板显示产业链延伸急需的高端部分“面板”、LED和光伏电子、集成电路设计、动漫游戏等项目,省、市、园区、企业联手承接产业转移。三是完善对接服务机制。继续加强与台湾行业中介组织联系,组织闽台产业对接交流活动,发挥“海峡两岸信息产业合作之窗”的作用,为闽台信息产业界搭建起实时沟通、交流、对接、服务的平台。四是完善闽台对接环境。营造适合台湾信息产业在福建落脚、生根、发展、发育、扩张的环境和条件,包括开展适应台资企业发展的人才培训等工作,继续落实台商投资优惠政策,采取“一事一策”的办法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突破关键技术,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指导方针,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支撑产业技术创新。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加强对产业发展资金的整合力度,推动重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建设,重点扶持建设一批行业性强、覆盖面广、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普遍服务的公共技术平台和产业发展急需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二是实施科技专项,推进重点领域技术突破。选择任务明确、有可能在近期获得技术突破的新型元器件与集成电路设计技术、现代信息服务关键技术、软件关键技术、现代通信与终端技术、大屏幕平板显示技术等5个优先领域进行重点安排,组织实施新材料与器件开发及应用、信息化集成与应用服务、新一代网络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等科技重大专项。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财政性引导资金的作用以及 6·18平台的作用,引导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活动的投入;鼓励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研发机构,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深入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型企业试点、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推进区域和重点行业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七)加快能力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紧紧围绕产业发展目标和“3618工程”建设,构筑信息产业人才高地。一是加大“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通过扩大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立研发中心,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等多种形式,壮大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载体;促进已定的人才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参照周边省市做法适时出台行之有效的吸引高端人才政策。二是创新人才培养方式。鼓励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与省内重点信息产业企业合作,大力培养各种类型、不同层次的信息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复合型人才;鼓励高校增设当前紧缺和今后需求量大的光电、微电子、动漫游戏、软件及信息服务外包等专业院系和复合型新型专业,改进高校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学历+职业能力”人才;三是创新人才工作机制。每年从用于发展信息产业的专项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人才培养工程和人才引进工程;建立和完善信息产业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建立福建省信息产业人才信息库,促进人才的有序流动和人力资源的二次开发;劳动人事部门会同产业主管部门联手实施IT毕业生“就业工程”,解决目前客观存在的IT企业人才供给严重不足与IT类毕业生供给“过剩”同时并存的矛盾。
(八)强化资源管理,促进无线电事业发展。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技术进步趋势,为促进社会进步以及推进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一要加强无线电频率资源管理。做好频率资源科学配置、再规划,保护和监测相关频段电磁环境,引导规范用频行为,提高频率资源利用效率。二要加快无线电技术应用创新步伐。在技术标准制定、市场监管等方面,加强相关政策研究制定,积极推进3G、宽带无线接入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步伐。三要规范无线电台站设置和使用。推进相关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完善,完善保护航空导航等重点业务频率和福建全省应急频率的安全使用机制,加强无线电新业务台站设置、蜂窝无线通信基站、“三高”、机场、港口等特殊区域台站设置和使用的管理。四要加强军地、闽台之间无线电管理协调。进一步理顺军地无线电管理协调机制,在确保无线电管理服务于国防建设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作用。重点加强海峡两岸无线电业界的交流合作,协调解决新时期无线电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同频覆盖、电磁辐射、干扰查处、边界协调等方面的问题。
(九)整合电信资源,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在继续加强电信市场监管职责的同时,着力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一是推进“拥政、为民、融合、平安、惠农”工程29个信息化对接项目,促进信息化项目在国民经济中的应用;二是推动移动通信、宽带网络与增值业务的合作发展,推动企业与传媒、IT服务的融合渗透,构建合作共赢的新型产业生态环境;三是建立创新业务绿色通道,鼓励各种民间资本进入增值电信业务领域,扶植发展增值业务领航企业,繁荣信息服务市场;四是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宽带接入速度,改善电信网间互联互通质量,积极开展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试验与应用,加快IP技术为主的用户宽带接入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的建设,推进“三网融合”,争取将福建省作为加强互联网属地化管理的试点省份;五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引导各类互联网企业加强技术业务创新,持续、深入开展“平安通信”创建活动,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六是以深入电信体制为契机,优化电信市场结构,促进福建全省信息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