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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追加预算支出须在10月20日前报审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193

记者从提交本次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草案修改稿)》中了解到,为了便于与相关规定衔接,预算超收追加支出应于10月20日之前,提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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