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两天的福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暨安全基础建设工作会议4月30日在龙岩结束。专项行动自4月24日起至7月31日。在此期间,各市、县(区)必须做到对本地所有煤矿100%督查。
专项行动重点督查各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落实“隐患治理年”的排查整治情况;已关闭矿井是否关死、关实,是否存在“死灰复燃”及非法生产行为;对煤矿事故责任者追究处理落实情况;全面排查易由自然灾害引发煤矿淹井等事故灾难情况。同时,针对福建省工作方案中列出14项重点督查内容,突出检查矿井水害防治、“一通三防”(通风,防治瓦斯、煤尘和井下火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