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林业厅获悉,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福建省全面启动新一轮沿海防护林建设,至2015年,保护与建设红树林18.3万亩,封育、营造、修复海岸基干林带93.1万亩,营造纵深防护林14.7万亩。工程总投资9.73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66亿元,地方投资6.07亿元。
沿海防护林是沿海地区的第一道生态屏障,福建省历来重视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仅去年,福建省投入沿海防护林建设的资金共计1.2亿元,比上年增长77%;沿海县(市、区)共完成植树造林40.32万亩,其中基干林带等骨干工程造林4.2万亩,超额完成任务。但也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有些地方对海防林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缺乏紧迫感、责任感;另一是在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关系处理上,一些地方重眼前利益,轻长远保护,随意征占沿海防护林特别是基干林带,而“征一补一”又没有真正落实,导致沿海基干林带不断萎缩。
据了解,在新一轮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中,福建省将加大投入,特别是要落实好“每年财政支出不低于1%的比例用于林业建设”和“森林植被恢复费用于造林”的政策。积极探索建立沿海防护林建设专项基金制度,将各种资金统筹起来,统一安排,工程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积极推进基干林带收归统一管理,特别对沙岸基干林带实行最严格的建设与保护。沙岸基干林带较多的、经济实力强的县,要成立专门的沿海基干林带管理机构,负责沿海基干林带和防护林的建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