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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执行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获双赢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185

4月3日,省国税局专场举办“情系民生、关注税收”为主题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在线访谈。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截至3月底,福建全省(不含厦门)295户民政福利企业共安置残疾人7973人,残疾人员就业面大幅扩大;同时,去年增值税上半年退税19108万,下半年退税6976万元,国家税收流失大幅减少。这表明,福建省执行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实现了双赢。

据了解,去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大幅拓宽了福建省残疾人就业范围。

省国税局有关人士指出,政策调整后可享受税收优惠的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由原来的民政部门、街道和乡镇政府举办的国有、集体所有制福利企业,扩大到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设立的各类所有制企业。

如今,一些受过正规教育,从特殊学校毕业或有一技之长的残疾人正成企业争抢的“香饽饽”。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王文敬告诉记者,《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享受此政策的企业残疾员工人数必须占总人数的25%(含),且安置人数不少于10人。目前公司残疾工安置了149人,占员工总数的40.9%。这个数据,比规定多出15个百分点。王文敬透露,今年公司计划招收220名残疾工,将进一步增加残疾人的安置比例。

执行9个多月来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还有力地保障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规定,企业必须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员签订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要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企业必须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企业必须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员实际支付不低于企业所在县(市)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在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的车间里,来自连江的残疾工雷林声告诉记者:到公司工作一年多来,每月都有八九百元计件工资,另外公司还为自己按月足额缴纳“五金”。据了解,该公司按规定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员办理了“五金”。

同时,由于严格执行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了残疾人用工管理,去年下半年以来,福建福建省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额大幅减少,有效防止了国家税收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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