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获悉,在日前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主任会议上,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计划已获通过,今年常委会将安排审议10项法规草案。
今年确定审议的10项法规草案是: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已一审),福建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修订)(已一审),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修订)(已一审),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登记办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福建省航道条例。
另外,今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还将进行18项法规项目的调研,其中有福建省实施《海峡西岸城市群协调发展规划》条例,福建省实施“品牌带动”若干规定,福建省关于促进“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建设若干规定等。此外,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还将依法审查和批准福州、厦门两个较大的市报批的地方性法规。
又讯 记者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了解到,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主任会议日前已通过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监督工作计划。今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9项,开展执法检查5项。
安排听取和审议的9个专项工作报告是:省政府关于信息产业工作情况的报告(5月);省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7月);省政府关于2007年省本级决算和200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07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7月);关于福建省2008年1至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7月);省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的报告(9月);省法院关于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情况的报告(11月);省检察院关于清理超期羁押工作情况的报告(11月);省政府关于“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11月)。
常委会组织开展的5项执法检查是:5月检查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福建省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6月检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福建省条例的实施情况;6至7月检查监狱法的实施情况;8月检查福建省旅游条例的实施情况;10至11月检查水土保护法及福建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