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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培训县乡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183

26日,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委宣传部、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正式启动福建省县(市、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本次培训分为三阶段,即1月至3月中旬,由各市、县(区)制定本地区“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方案;3月至10月,各地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11月至12月,各县(市、区)开展自查自验。

本次培训为期一年,重点是开展县(市、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使福建全省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领导,乡(镇)主要领导,村主要负责人,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都轮训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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