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8日召开的福建省地税工作会议了解到,2007年,福建省地税系统大量减免下岗再就业人员税收,共减免税收3800多万元,涉及下岗失业人员超过1万人。
福建省地税局减免税收的下岗再就业人员主要是个体工商户,另外还有一部分来自企业,总共数量为10277人,而减免税收的总额也达到3844万多元。
2005年底福建省地税局下发了《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方案》,规范了减免税的审批程序,强化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福建省地税部门还积极开展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督查工作,同时建立季度报告和分析制度,每季度都实时掌握各地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确保再就业税收政策落到实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