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财政厅获悉,随着春节的日益临近,福建省各级财政积极筹措安排资金,帮助困难群众也能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泉州市财政安排慰问经费490多万元,专项用于慰问特困群众、“五老”人员、离退休干部等特困户。
泰宁县延长城市居民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家庭临时救助政策,并在春节期间对低保对象每人补发15元的一次性临时补贴;同时加大对农村生活困难群众救助力度,发放棉被、冬衣、粮食,对300多户农村困难家庭进行救助。
宁化县由县财政拨专款,乡镇负责采购,按城乡实际低保人数每人发放1公斤救助猪肉。
武平县为让农民工能够按时足额领取工资回家过年,县财政要求政府财政性投资项目必须首先发放工人工资。
莆田市荔城区针对部分农村党员生活困难情况,由财政拨出专款,对40年以上党龄的农村困难老党员给予100元生活补贴,并设立创业补助基金,帮助困难党员发展生产,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