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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推进援助就业 已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20

  25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获悉,四年来,福建省“继续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就业和再就业”、“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加大力度开展劳务派遣工作”、“援助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零就业家庭’一户一就业”等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工作列入福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使广大群众切实共享受改革发展的实惠。

福建全省10万名退休职工开始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去年,福建省就业再就业资金3.52亿,其中省级预算安排1亿元,同比增长38%。同时,福建省委省政府决定,将今年省级财政超收的52%(13亿元)用于解决福建全省医改前关闭、破产国有集体企业退休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今年1月1日起,福建全省近10万名退休职工,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福建全省已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截止2007年底,福建全省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8万人,组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43万人,其中本省农村劳动力28.4万人,外省农民工14.6万人,援助“农村贫困家庭”一户一就业4.36万人,援助“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10225户,福建全省已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去年最低工资标准由6类归并为5类

2007年最低工资标准由6类归并为5类,与2006年比最高档提高100元,最低档提高80元,进一步缩小了区域间的差距。此外,福建省还公布了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指导线,要求各地细化工资指导线内容。

帮助1109名华侨农场职工解决养老保险问题

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福建全省共有1109名华侨农场职工基本解决了养老保险问题,并将1.8万名华侨农场职工和退休职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提高到854元

2007年,福建省参加基本养老金待遇普调的人员共65.01万人,人均月增加78.06元;参加特调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年龄大且养老金水平偏低的人员等群体共21.6万人次,在普调的基础上,人均每月再增加40.13元。待遇调整后,福建全省(不含厦门)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提高到8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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