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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聚焦:这5年 福建老百姓获得实惠最多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165

  “八一村能有今天的新面貌,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生的惠民政策。”永安市小陶镇八一村党支部书记朱光木委员激动地对记者说。

党的惠民政策让八一村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自2006年1月13日,胡锦涛总书记亲临八一村视察以来的短短两年,这个只有229户的小村庄,去年底村财收入达26万元,是2005年的8.6倍,有50多户农民开始盖新房。村里新建成两桥两路,饮用水工程和闭路电视等信息化工程逐步到位。村里新增农民健身场所、气象显示屏、农民科技书屋、夜校和电脑室等。村民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八一村是福建省百姓从惠民政策中得实惠的一个典型代表。

代表委员认为,过去5年,福建省在改善民生方面力度不断加大。在财力不是很足的情况下,做到了“七个率先”:率先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率先实行农房统保,率先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率先设立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贫困生助学金制度,率先推行“四位一体”劳务派遣模式,率先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率先将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险。城乡居民享有的公共服务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代表委员在审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认为,这5年,是福建省出台民生政策最多、老百姓获得实惠最多、群众生活改善最大的时期。这要归结于福建省坚持以人为本,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始终把实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着力点,不断改善民生、凝聚民心。

“农民看病可以报销啦!”福建省人大代表、永春县医院院长陈志聪接受采访时高兴地对记者说,永春县农民每年只要缴交10元钱,患病后,如果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医药费可报销70%,在县级医院住院治疗可报销50%,在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可报销45%。

2005年以来,福建省在开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的基础上,同步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试点。去年7月,福建省委、省政府决定全面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福建全省新增45个县(市、区)开展此项工作,其中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3218万元,县级财政共筹集资金1170万元。截至去年11月底,福建全省共资助87.75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累计对1万多名贫困农民实施了医疗救助,支出医疗救助金735万元。

“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得了阑尾炎,白种一年田”,这种状况正在得到逐步解决。厦门市率先实现了农村医保纳入全民医保体系的目标。在三年时间内,将实现首诊治在社区、三级医院主要负责对疑难重病的住院治疗等医疗服务模式的重大转换。全市在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的同时,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和经办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率先建立覆盖近220万常住人口的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泉州市9个县(市、区)也已全面进入实施补偿阶段,先后有近13.22万人(次)获得住院补偿。

“有病不用扛、大病有补偿”变成活生生的现实。去年底,省政府又出台政策,把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医保范围。福建省人大代表、福鼎供电有限公司营销部副主任兼“110”抢修中心主任卓继雄说:“福鼎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3209人,其中3049人已受益,使他们病有所医了。”“着力民生的惠民政策也让城市里的社区居民如沐春风。”来自福州鼓楼区温泉街道河东社区的黄永凡委员说,从我们社区来看,最大的变化是离退休老人生活质量提高了,“零就业家庭”消失了。如今,社区里470多位离退休人员,通过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每月可以按时足额地领取生活费。在积极的就业政策引导下和城镇“零就业家庭”援助制度的帮扶下,去年社区开发了午餐托管、保安、看管自行车等就业岗位,6个“零就业家庭”居民全部就业。

来自劳动保障部门的委员赖诗卿介绍,过去5年,就业形势平稳有序,5年间福建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84.91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4.57万人,其中困难人员再就业15.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5年控制在4%以内。去年福建省还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程、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一户一就业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8万人,组织农业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43万人,实现农村贫困家庭一户一转移就业4.36万人,援助10225户城镇“零就业家庭”14929人实现就业。

周瑛委员给记者带来了一组民政部门的权威数字:自2004年1月福建省全面建立并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以来,截至去年底,福建全省纳入农村低保的人数达77.63万人(含农村五保对象),约占农村人口的3.25%,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年共发放低保金4.27亿元(不含五保供养金),月人均补差53.2元,大大高于全国30元的平均水平。与此同时,依据低保标准,对福建全省9.8万名农村五保户实施全额补助,去年福建省共累计支出农村五保供养金1.35亿元,月人均供养金额122.2元。社会保险大面积铺开。截至去年底,福建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城镇企业职工人数分别达361.85万人、406.12万人、318.15万人、296.45万人、250.42万人。去年8月,福建省又在福州、厦门、南平三市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截至去年年底,福建全省参保城镇居民达71.31万人。

“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劳有所得”、“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正是各级政府执政的着力追求。

“政府工作报告阐述民生问题很具体、很实在,体现了政府改善民生的决心。”代表们认为,发展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科学发展就是最大的民生,只要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好,相信民生就能得到更大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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