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教育厅公布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综合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2009年,福建省的高考将“变脸”,考生有望在高考时选做部分题目;将探索以高考成绩为主的多元录取体制,将应届考生的高中学业基础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新生的参考。
根据征求意见稿,2009年科目设置仍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考试将设一定比例选做题。考试范围包括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共同必修内容和省教育厅《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选修Ⅰ课程开设指导意见(试行)》中规定选修Ⅰ(A)的内容。凡需考查不同选修内容的试卷,根据各科选修内容情况,均设计一定比例的选做题。选做部分按照不同选修系列或模块命题,考生根据本人的选修情况答题。
2009年起,将高中毕业生的综合评价结果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招生录取时,应届考生的高中学业基础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均以福建全省统一的电子档案形式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新生的参考(具体要求由省招委会决定)。随着中学教育评价机制的不断完善,高校招生应逐步扩大对高中学业基础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在录取中的运用。
选择部分省属本科高校进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经批准试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高校,可划出一定招生比例,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学业基础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主考试成绩择优录取。部分高职高专院校可依据考生的高中学业基础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进行招生录取方式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