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十届福建省政协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查福建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讨论提案审查情况报告。
福建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共收到提案729件,其中委员提案587件,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界别小组提案142件。参与提案的委员482人,占委员总数的69.3%。按照《福建福建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本次会议提案工作方案,提案审查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认真审查,共立案717件,占提案总数的98.4%。对未予立案的12件提案,提案审查委员会将同提案者协商,有的作为委员来信、情况反映、专报件,转有关部门参阅;有的商请提案者作进一步修改后重新提交。
本次会议提案,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有335件,占总数的46.7%,内容涉及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着力推进海西新农村建设,发挥对台优势先行先试,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进一步发挥金融业的作用,加快城乡建设和公路、铁路、旅游建设;有关科教文卫体事业发展方面的提案有201件,占总数的28.1%,内容涉及突出文化强省,努力建设海峡西岸创新型省份,发展教育事业,深化卫生体制改革;有关政治法律社会保障方面的提案有181件,占总数的25.2%,内容涉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工作。
据了解,会议期间,提案审查委员会选择了部分提案作为《重要提案摘报》报送福建省领导参阅,福建省委、省政府、福建省政协领导作出了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大会闭幕后,福建省政协办公厅将会同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已经立案的提案,分别送交福建省委、福建省人大、省政府、福建省政协的有关部门和有关设区市政府研究办理。
福建省政协副主席李祖可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