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泉州湾、罗源湾为试点,率先在全国建立海湾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从源头上遏制海湾污染问题。
二是继续对福建全省13个主要海湾实施高频率、多要素、多站点的监测。
三是落实重点涉海工程的监管任务,减少涉海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对海洋环境的损害。
四是科学规划主要海域网箱养殖区,治理近岸海域海漂垃圾污染,以及福安白马港沿岸修造船厂集中区域的污染综合整治。
五是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选择东山岛海湾等重要海域开展污染整治和修复;选择10个无居民海岛建立生态特别保护区,实施全封闭管理。
六是加大内陆渔业环境与资源的监控与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