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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自然保护区内群众将逐步搬迁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179

  新年伊始,省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林业自然保护区建设解决区内群众生产生活有关问题的意见》,决定有计划地实施林业自然保护区内群众搬迁工作。今明两年,将逐步把核心区内的群众和缓冲区、实验区内处于地质灾害点的群众就近安置到区外乡镇。

据调查,福建全省已建自然保护区内居住群众8860户41035人,其中核心区有386户1626人。为确保保护区群众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省里设立专项资金,按每户5万元给予补助建设安置房,计生户在同等情况下提高1万元。迁出群众仍然享受其所有的生态公益林补助。对省级以上林业自然保护区内林权所有者,从今年起,实验区内经营性毛竹林面积除外,按林地面积每年3元/亩标准给予补助。今明两年,省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支持省级以上林业自然保护区内群众利用旱地、田边、路旁发展木本经济作物生产项目。同时,还优先考虑安排就业、技能培训等。

目前,已建林业自然保护区面积达743.7万亩,占福建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08%。其中,省级以上保护区31处,面积396.1万亩。保护区有效保护着福建省85%以上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70%以上的典型生态系统,70%以上的主要江河源头森林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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