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7年初,一份《福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07年监督工作计划》,摆在参加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每一位人大代表面前,新一年的监督工作计划一目了然。这是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当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监督法的具体体现。
五年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共完成103个监督项目。这些项目与海西建设和福建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密切相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与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密切相关。
深化预算监督管好用好老百姓的“钱袋子”
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管好用好老百姓的“钱袋子”,是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责,也是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重要内容。
当3册厚重的《2005年福建省级部门预算(草案)表》摆在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委员们面前时,大会经济审查委员会的23位代表都感到肩上的责任重大。细心的委员从对两个预算单位的同一科目经费的不同开始了疑问,预算拟编部门的财务人员当场详细解释了理由,委员的疑问随之解开。像这样的场景,每年在福建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时都可以看到。
为促进预算的依法有效执行,2005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预算管理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常委会按照预算法、监督法的规定,听取并审议有关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审查预算收支平衡、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的执行情况等6项内容。2003年、2006年和2007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在审议省政府提出的省级超收追加支出的议案时,批准决定将省级超收收入部分作为追加支出,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教科文卫、防灾减灾等方面,把更多的财力投向公共服务领域,让更多的人共享公共财政的阳光。
五年来,常委会每年都选取一些重点项目进行跟踪检查,了解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建议。每年都围绕已经本级人大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听取相关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突出监督重点倾力推动民生改善
为了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履行监督职责。
五年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以促进教育公平作为监督重点,分别开展了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汇报,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方面充分认识教育的战略地位,增加对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解决贫困生的特殊困难,促进义务教育的普及、巩固和提高,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实现教育公平。
常委会始终关注“三农”工作,先后听取并审议10项“三农”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积极督促与支持政府着力解决农村金融、道路、饮水、水利、农民看病难、子女上学等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推动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继建立。农村征地补偿问题是人大代表关注和群众信访较集中的一个问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障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要求省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在各方面的重视下,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征地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提高到法定最高限,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加快建立。
对民生问题予以更多的关注,是本届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大亮点。2003年春,我国发生非典疫情,尽管福建省仅有3例输入性病例,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福建省在公共卫生工作方面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适时听取了和审议了关于福建省防治非典工作情况报告,制定了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决定,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的执法检查,全力支持省政府为抗击非典所采取的措施,要求健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指挥体系、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机制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力保障公民的健康和安全。
促进可持续发展呵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2004年8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一行到福州、南平、宁德三地城市和农村视察,触目惊心的污染场景让参加检查的同志心情沉重。他们要求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加强监管,加大防治力度,并从规划入手,合理布局,加快各地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的建设步伐。2005年1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环城委对上一年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回头看”,专题视察了福州金山新区内河与污水治理情况,视察人员在现场看到了一些可喜的变化。
这次执法检查对省政府大规模开展以“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为主题的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源保护,起了推动作用。省政府成立了闽江流域污染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流域整治规划,建立健全了流域上下游治理补偿机制,设立了重点流域整治专项资金。目前,闽江水质功能达标率为97.4%,优于全国七大水系。
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海西建设的目标要求,五年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以有效的监督精心呵护我们共同的家园。2003年组织开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促进各地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危害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场的建设;2004年开展防震减灾法和福建省实施条例的执法检查,促进地震安全性评估制度出台;2005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福建省环保工作情况的报告”等专项工作汇报,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法及实施条例执法检查,使环境保护列入各级政府的考核内容;2006年开展节约能源法、水法、气象法执法检查,推动省政府组织实施“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行动方案,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7年开展水土保持法和福建省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通报检查中发现的5个典型案例,督促省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组成督查组,逐项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