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35/T1051-2010)地方标准和《福建省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服务质量等级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闽旅【2010】344号),近日,省旅游局下发通知,正式启动了全省首批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评定工作。
为推进星级评定工作,省旅游局将于近期成立由省直相关部门、高等院校专家组成的“省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服务质量等级划分评定委员会”,作为负责全省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评定、检查、监督和管理的工作机构。各设区市、县(市、区)旅游局也将成立相应的乡村旅游星级评定机构,按照相应的星级评定职责开展星级评定。全省首批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评定工作初定于2011年2月底前完成,将分别评出若干家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乡村旅游星级经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