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出台做好2008年高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聘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的重点方向,应当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最需要教师的地方,并完善吸引毕业生到本地基层学校任教的优惠政策。
明年,将继续组织实施“高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到经济欠发达县任教奖励计划”,支持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国家项目。
《意见》要求,要定期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检查,对就业率做假的高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于过多、过滥甚至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学科专业坚决予以调整;对连续两年就业率不足50%的专业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就业率不足30%的专业可以停止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