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厅25日转发《关于做好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福建全省将着力对工程建设各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建立防止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 明年建设资金落实不到位的新项目将一律不发施工许可证,不准开工建设;对于一些财政薄弱、无力偿还旧有款项的地区,将一律不再批准新建政府投资项目。
福建全省彻查57.3亿元欠款项目
年底前,省建设厅将彻底调查福建省网上申报的57.3亿元旧欠中的剩余部分,要求对截至2006年12月31日仍未完成款项结算的剩余项目进行调查核实,并要求除进入仲裁、司法程序或形成呆坏死账外仍未解决的项目要列出项目清单,说明情况。
对已签订还款协议的网上项目,各地建设部门要进行调查并落实责任,对福建省57.3亿元拖欠项目中以签订还款协议方式完成的,但可能存在未按协议偿付拖欠款的项目(特别是一些政府投资项目),要列出项目清单,说明情况。
遏制新拖欠款产生
建设部门的本次摸底调查将在12月29日结束,调查结果将为新年开工建设项目能否顺利开工提供依据。没有足够建设资金或者在旧有历史欠款中有“黑记录”的单位将无法取得新项目建设施工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或未设立银行专用账户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工程竣工后,发、承包双方未办清工程竣工结算的工程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和权属登记手续,不得交付使用。这几项不予办理的项目将直接遏制新拖欠款的产生,使项目建设单位(公司)不得不为历史欠帐埋单。省市发改委还将加强对项目立项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资金不到位工程的开工。
无力还款地区不再新建政府投资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拖欠款的清欠也是年底建设部门工作重点之一。建设部门要求,省市两级财政将切实加强对地方配套资金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和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支付审核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款及时足额支付。
同时,省政府还将为政府投资拖欠项目总负责,落实清欠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落实还款资金来源。各设区市发改委等投资审批部门对因财政困难、无力偿付剩余拖欠的地区,除极特殊的项目外,一律不再批准其新建政府投资项目,省政府将研究落实资金,逐一推动解决。对在限期内仍未签订还款协议或不按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责任单位,将可能被列入失信单位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
福建全省还将继续尝试建立多项有效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今后,建筑工程的劳务分包作业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建筑劳务企业,否则建设部门将给予其限制承接新项目、停业整顿直至降低资质等级的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用工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也将全面落实完善。
建设部门要求,在年底清欠调查中,对已经落实拖欠单位和责任人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监督其尽快偿付,任何拖欠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拖欠工程款为理由拖延偿付农民工工资;对确实无法找到拖欠单位和责 任人的,在调查核实拖欠情况和金额的基础上,应按照优先保证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原则,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