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通过电子台账,食品批发企业可自动生成符合工商监管要求的购销台账,所开出的供货凭证可作为食品销售商的进货台账。食品销售商在销售商品时,可生成福建全省统一格式的销售台账,从而建立“索证索票”数据库。工商人员和企业可利用电子台账的预警提示功能,及时对过期和即将过期的食品作出处理。比如,食品销售企业可对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进行“过期锁定”,进入退货、销毁等后续处理操作,并留下记录。
按国家规定,到今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