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建省集中财力投向农村,一批“农字号”惠民实事得到财力保障。
在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方面,福建省将各级政府资助标准从人均40元提高到50元,省级财政共安排补助经费7.76亿元。同时,今年福建省将农村低保标准由家庭年人均1000元提高到1200元,省级财政对“五保”人员按每年每人1200元标准给予全额保障。财政下达的补助资金达3.81亿元,共有77.3万农村低保对象获得保障。
在支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上,省级财政安排福建全省乡村医生津贴补助1715万元,乡村医生培训经费1000万元,补助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所等农村基层卫生机构设备配置及建设经费3200万元,落实千名主治医生到500所乡镇卫生院帮扶工作经费1000万元。
同时,从9月至12月,福建省对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公办寄宿制学校就读的寄宿中、小学生,每生每天给予最低生活补助费1元,省级财政承担所有9574万元的资金,受益学生达184万人。
今年,省级财政集中财政扶贫资金3750万元,支持扩大“造福工程”搬迁规模,提高搬迁补助标准。目前共落实搬迁任务6185户2.66万人。
福建省还实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一户一就业工程,省级财政下达就业补助专项经费7676万元。同时,集中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2580万元,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