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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稽查偷逃漏欠养路费行为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171

3日,省交通厅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福建全省2008年养路费征收工作从本月17日开征。12月3日至9日,福建全省稽征部门将统一行动,稽查偷逃漏欠养路费。对利用假票证偷逃养路费者,可处以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2008年起,福建省公路稽征部门将启动便民服务举措。其中包括,推广柜员制收费,即车户可在一个窗口就能办理报停、缴纳养路费等业务,不需要跑多个窗口办事,以节省车户缴费时间。目前,福建省宁德地区、福州的鼓楼、台江、晋安和福州稽征所已经实行柜员制,明年起,福建省将在福建全省逐步推开。另外,遇到节假日,福建全省稽征部门也将保证月底最后一天及月初第一天确保有人在征费窗口办理征费业务。在鼓楼,晋安,泉州,晋江,南安,石狮,厦门乌石埔、厦门金鸡亭等几个亿元所还将增设收费窗口,多方面解决窗口拥堵问题,缓解缴费压力。从明年起,福建省将在有条件的各地市推广在车管所设立缴费窗口。车主在车管所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后,即可直接到稽征窗口办理车辆一个月或多月的公路养路费缴纳手续。

据了解,福建省正常缴费的非营运客车可在福建全省稽征所实现跨区域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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