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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年所得额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工作即将展开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195

近日,省地税局发布《关于做好2007年度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告》,2007年所得额12万元以上个人纳税申报将于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展开。

今年自行申报有何新变化?省地税局有关人士就此进行了详细解释。

申报表“改头换面”

据介绍,今年个税自行申报的政策与去年相比,并没有发生变化。但是,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修改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的通知》,修订了申报表。

新公布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与原来相比,有了新的变化。

个人信息采集更加细化了,旧申报表只有“任职、受雇单位”一栏,而新申报表则细化为三项,“任职、受雇单位名称”,“任职、受雇单位税务代码”,“任职、受雇单位所属行业”。增加了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信息采集行,新申报表要求填写“经营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和“经营单位纳税人名称”信息。

新申报表把“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单独列出,要求纳税人申报明细,而不是像去年一样笼统地与其他“财产转让所得”混在一起申报。

福建省地税局有关人士指出,这两个小项目行的增加并不意味着税收政策的变化,事实上,去年的个税自行申报也要求把这两项所得计算在内。纳入申报的收入未必都要纳税,按现行政策规定,股票转让所得不需缴纳个税。个人房屋转让所得也未必都纳税,根据法律规定“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省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个税自行申报的目的并不完全是为了纳税,而是为了强化个人纳税意识,申报的应税所得中,已经照章纳税和可享受税收减免的部分,是不需要再纳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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