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是福建泉港石化工业园区、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试点单位编制循环经济单位试点工作方案,加强指导,总结推广试点单位经验,为全国循环经济发展提供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