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今年已安排“阳光工程”资金2580万元,支持61个农村劳动力输出大县、产粮大县、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开展非农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安排资金920万元,支持开展村级农民技术员业务培训,提高农技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省财政厅今年已安排“阳光工程”资金2580万元,支持61个农村劳动力输出大县、产粮大县、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开展非农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安排资金920万元,支持开展村级农民技术员业务培训,提高农技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