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省广播电视局、省广播影视集团等部门在福州五一广场联合举办《福建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十五周年纪念活动,并在现场举办咨询活动,吸引了众多市民前来咨询。
目前,福建省已建有10座广播电视台、10座电视台,以及庞大的广播电视无线、有线和卫星传输、发射、覆盖系统,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体系等。2006年福建全省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为96.99%和98.13%,位居全国前列。截至2006年,福建全省公共广播节目播出套数86套,全年播出时间达到49.84万小时,公共电视节目播出套数36套,全年播出时间31.63万小时。十五年来,《条例》得到认真贯彻和实施,为保护广播电视设施、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