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日前出台加快农业"五新"推广工作的具体举措,并设立省“五新”推广奖,大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等“五新”科技成果。
这些具体措施举措包括:依托“6·18”平台,加大征集项目成果和技术需求的力度,推进农业“五新”的对接;依托龙头企业,对需要引进国外先进加工生产设备的龙头企业,在进口关税等方面给予优惠;依托中介组织,对参与农业“五新”推广提供技术服务、劳务、培训的涉农单位,所获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托科教部门,将研发“五新”技术所需的前期费用,列入科技专项计划,研发中所发生的经费,可以按有关规定在当年予以税前扣除;依托示范园区、基地和示范户,在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特色农业和优势农产品的重点发展区域,扶持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的“五新”推广示范基地;依托对外对台农业合作平台,对台湾农业“五新”在福建的引进推广实行“同等优先,适当倾斜”的鼓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