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经贸委获悉,日前相关部门发出通知,要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推广使用节能产品,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引导全社会形成自觉购买使用节能、减排产品的理念。
通知要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减排产品,对部分节能、减排产品效果突出、效益明显,同时具有通用性、有较好的规模效益的,实行强制采购。建立节能、减排产品优先采购、强制采购清单或目录管理制度,明确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引导采购单位采购清单内节能、减排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