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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将在福建省全面铺开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197

根据省政府出台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部署,经过一年的精心筹备,明年1月1日起,几千名普查员将深入八闽大地每个角落,挨家挨户对污染源进行拉网式普查,这标志着我国首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将在福建省全面铺开。今后,每10年将开展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摸清污染底数

“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对污染源进行普查。和人口普查一样,它是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综合协调组专家苏雷霖介绍说,污染源数据是重要的基础环境数据。开展污染源普查,是全面掌握环境状况的重要基础工作。为切实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

据悉,近年来,福建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工业污染源不断增多,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日益突出,现有的环境统计调查已难以满足环境管理的需要。“污染源数量说不清,排污总量说不准,已经成为影响我们正确判断环境形势、科学制定决策、有效开展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制约因素。”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本次普查结果,福建省将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提高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尤其是基层环保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监督和执法体系,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不放过一个污染源

此次普查对象,为福建省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普查针对的是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包括COD等废水、SO2等废气、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物、

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等。

记者了解到,福建省在普查中除了全面落实国家的统一要求外,还将因地制宜,与福建实际紧密结合。以工业源普查为例,除了普查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原辅材料消耗、生产产品、产生污染的设施以及各种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等情况外,专门增加了“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情况”的普查内容。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掌握企业安装和使用自动在线装置的情况,为下一步在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全面安装自动在线装置,加强环境监管打好基础。

普查资料不作为处罚收费依据

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综合协调组林俊真介绍说,此次普查行动得到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专门成立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小组,并拨出专项资金予以保障。福建全省统一领导,10多个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或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单位将给予警告,并可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个体经营户可处最高1万元的罚款。

据悉,为防治企业虚报、瞒报等,此次普查得到的普查对象资料将严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目的,不与其完成“十一五”总量削减计划挂钩,也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和收费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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