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各级各类学校将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质保量地开足上好体育课,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将列入课程教学计划。12日,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首次提出,小学1~2年级每周体育课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体育课3课时,高中每周体育课2课时;中职校一、二年级学生每周体育课2课时;大学一、二年级体育课四个学期共计144学时。
课间体育活动全面实行
福建省中小学将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组织学生做好广播体操,寄宿制学校也要坚持每天出早操。
学校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中职学校和高等学校要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日常教学计划,使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课外体育锻炼。
体质健康标准将建档
意见指出,各级各类学校每学年将对学生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填好登记卡,并及时将测试数据上报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学校还将建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档案。
从明年起,省教育厅、省体育局每年将通报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情况,同时作为各级各类学校评优、表彰的基本依据。
开展体育教学评估和科研
阳光体育运动将与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体育竞赛、科研相结合。福建全省每两年举办一次中小学体育教师教学比武、一次高校或中职学校体育教师教学比武和教学评估,福建全省每四年举办一次福建全省大学生运动会,每三年举办一次福建全省中学生运动会和福建全省中职生运动会。与此同时,福建全省每两年分别举办一次高校、中职校和中小学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并评选出优秀论文汇编成册。此外,从2008年起,福建全省体育传统校重新申报、评估、命名。
体育教师全部轮训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要求体育课时增加的实际,各地各校将合理配置体育教育编制。为了保证体育教师能满足教学需要,福建省力争通过3~5年的时间,使福建全省现有体育教师轮训一次。
福建省各级各类学校公用经费将按一定的比例,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器材配备和投入,以满足体育教学与课外活动的需要。同时,要将农村学校体育的条件保障作为学校体育经费投入的重点,纳入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