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1-10月福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万元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08

  

  据福建省调查总队消息,前10个月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1万元,同比增长15.8%,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0.3%。从收入来源看,财产性收入增长最快,人均302.36元,增长70.2%;经营净收入第二,人均1284.69元,增长22.9%;工薪收入9415.76元,增长13.1%;转移性收入3273.24元,增长12.8%。(完)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