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切实做好灾民住房重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受灾群众的帮扶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倒房重建工作,以确保受灾群众在元旦和春节前分期搬入新居。
今年,福建省连续多次遭受台风和洪涝灾害袭击,在福建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军民奋力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已取得明显成效。截至10月25日,福建全省计划安排重建4355户已全部动工,其中已建好一层并具备入住条件的2048户,占47%;已打好地基和一层砌砖的有2307户,占53%。
通知明确,各地要严格执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县、乡两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抓落实,把灾民住房重建工作任务和措施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对组织领导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特别是虚报瞒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各级财政要合理安排、使用救灾资金,专项用于灾民生活救助和建房补助。在灾民住房重建计划中,对低保户、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要专门登记造册,在资金、政策上给予倾斜照顾,并通过结对帮扶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确保特困灾民建房与其他灾民建房同步推进、同时完成。
按照部署,福建省要争取60%以上重建户在天气转寒之前建成一层以上住房,力争在元旦前完成80%以上的重建任务,确保在春节前所有倒房重建户全部迁入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