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福建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858件1073人,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12.5%和18%。主要特点:一是大案上升。立案查办大案511件,比升24.6%,大案率上升5.9个百分点。二是商业贿赂案件上升。立案查办486件517人,分别上升37.3%和34.3%。三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案件上升。其中立案查办司法人员57人,比升9.6%,查办行政执法人员150人,比升38.9%。四是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案件上升。立案查办143件202人,分别上升8.3%和11.6%。
前三季度,福建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858件1073人,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12.5%和18%。主要特点:一是大案上升。立案查办大案511件,比升24.6%,大案率上升5.9个百分点。二是商业贿赂案件上升。立案查办486件517人,分别上升37.3%和34.3%。三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案件上升。其中立案查办司法人员57人,比升9.6%,查办行政执法人员150人,比升38.9%。四是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案件上升。立案查办143件202人,分别上升8.3%和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