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发展新型建筑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截至目前,福建省生产使用新型墙材累计节约土地15.62万亩,节约能源516.71万吨标准煤,综合利用工业废渣4967.85万吨。
截至9月底,福建全省85个县(市、区)中,有56个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已完成“禁实”目标,占总数的65.88%。新型墙材在城市建设的应用比例由“九五”末期的48.75%提高到2006年底的65.97%,累计实现新型墙材建筑面积30523.96万平方米,节能建筑面积18596.83万平方米。
从11月1日起,经省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