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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新政出台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182

昨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省政府近日批转并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福建省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引导和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创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切实解决目前小额贷款进展不均衡、部分地区政策不到位等问题。

据悉,新政策与2002年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老政策相比,主要有6个方面的不同——

贷款额度由原先的人均2万元提高到最高不超过5万元;

贴息范围从微利项目扩大到除国家限制行业之外的所有合法经营项目;

统一还本付息方式为贷款本金实行到期一次性归还;

统一贴息比例,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自愿到县级以下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均由财政按人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以内给予全额贴息;

降低反担保门槛;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如达不到规定的比例,按实际吸纳人数人均2万元的贷款额度给予相应比例的财政贴息。

背景解读

今年7月,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对2002年以来福建省实施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更加简便、更加优惠的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新政策。

此次经省政府批转的这一实施意见,重申了福建省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新政策有关贷款额度、贴息范围、还本付息方式、贴息比例、降低反担保门槛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同时,明确提出采取“政府政策推动、贷款市场化运作”的模式,鼓励、扶持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落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优惠政策,逐步完善“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的联动机制,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项目的成功率,积极推进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的有机结合,不断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提供面向所有创业者的项目开发、创业指导、融资服务、创业孵化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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