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和万事兴。一个成功的企业,对全体职工来说就像一个温馨的大家庭。其中劳资双方建立和谐的关系,不仅是企业提高效益的重要因素,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福建省自2003年开始,在全国率先采取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以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取得了显著成效。
日前,中国企联致信福建福建省领导,感谢省政府多年来对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信中还说,“福建福建省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积极参与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工作,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参与劳动关系法律法规的制定、推动企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建立、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和仲裁、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推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福建省领导要求福建省相关部门继续支持,为构建和谐的三方机制而努力。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落实《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并与国际接轨的一种对劳动关系进行较高层次协调的组织形式。它发挥着政府、工会或雇主组织单方面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因而写入了“十一五”规划纲要。其实,早在2003年,福建省就确定由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省经贸委代表政府,省总工会代表职工,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综合协调其他协会代表企业和雇主,共同组建了福建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正式启动了福建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至2004年底,福建全省各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使这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省“三方会议”负责人告诉记者,十七大强调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对我们从事三方机制工作的同志们来说,是一个极大的鼓舞。在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福建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必定会更上一层楼,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必将成为各方主动追求的目标。
参与立法,为职工撑腰
当年备受媒体关注的普通女工郭婉玲,是福建省三方机制推进劳动安全立法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2003年,惠安县某鞋厂鞋底工郭婉玲怀孕后,出现了异常情况:牙龈出血、全身无力。经确诊为再生障碍性贫血,这是因为长时间接触“三苯”化合物,又无保护设施而导致重度苯中毒。为了治病,郭婉玲全家倾尽积蓄,但是工厂老板却拒付医药费。当地工会等相关部门闻风而动,一方面组织力量深入企业检查,要求制鞋业立即停止使用含“三苯”及正己烷化合物粘剂,并要求鞋厂承担中毒职工的一切治疗费用;另一方面在企业承担费用之前发起捐助活动,组织专人护理怀孕的郭婉玲。在她分娩时,还专门准备一笔现金,以应付任何意外。后来,郭婉玲的丈夫抱着他那得来不易的孩子逢人便说:“我一家的幸福是工会给的,这孩子也是工会给的。”
郭婉玲的孩子出生之后,福建《制鞋企业职业病防治集体合同》随之应运而生。与此同时,《福建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也得到了修订和完善。这些,都离不开省三方会议的积极、主动参与。
从2005年1月1日起,约占福建全省职工总数45%的女职工多了一项法律武器——《福建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这是由省三方会议参与制定、修订的又一部地方法规。这部法规剑指非公企业用工市场上的种种性别歧视。这是全国首部女职工劳动保护地方性法规,它首次明确了女职工“四期”劳动合同延续问题;明确了失业女职工的生育补助费的出处;明确了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支付等。
近年来,省三方会议还相继参与制定或修订了《福建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福建福建省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条例》、《福建省集体合同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使福建省涉及职工权益保护的地方性立法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职工维权法规体系。
直面热点,为职工解难
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立不久,就遭遇了劳动关系问题中排名第一位的热点、难点——经济补偿金问题。怎么办?省三方会议把妥善处理困难国有企业欠发下岗职工“出中心”或“直接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问题作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重点,在福建全省开展全面调研。对9个设区市、部分县市及省属国有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典型事例进行深入剖析之后,三方会议深入讨论、研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上报省政府,呼吁政府、企业共同解决好这个问题。报告引起了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2003年,省里从再就业资金中调剂1.6亿元,帮助解决2.35万名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欠发问题。此后,省里每年都安排部分经济补偿金补助款。
省三方会议在组织调研过程中,发现了另一个涉及面广的热点、难点——部分企业克扣、拖欠职工工资情况严重的问题。经过深入研究,省三方会议着手从源头上解决企业欠薪问题,在福建全省各类企业中广泛开展依法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承诺活动。承诺活动根据自愿原则,组织企业签约,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活动的企业凭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企业每月发放工资的日期、联系电话,盖章后向各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报名,经审核后,于每季度初向社会公布。年底通过跟踪考察、检查验收,对确实履行承诺的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省经贸委、省总工会等五部门还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积极采取建立工资支付及欠薪报告制度,建立欠薪企业不良记录档案、开通欠薪举报电话、加大劳动监察力度等九项措施,解决企业欠薪问题,收到了明显成效。仅泉州市就组织了上万家企业开展承诺活动,不少欠薪的企业自觉纠正以往的过失并努力按承诺兑现。
构建和谐,合作双方共赢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涉及企业的社会责任、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年薪制、维护企业职工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一系列问题。三方机制开展工作,不仅要合理合法,而且要合情,要把工作做到人心里去。于是,三方会议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工作当作一场“持久战”来打,不厌其烦,不懈努力。
按照总体部署,福建全省各地每个园区的三方机制成立后,联系园区内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照创建标准,一个阶段一个重点,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稳步推进。有的园区狠抓企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有的园区狠抓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实,有的园区狠抓职工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有的园区突出待遇留人、情感留人……目的只有一个:创建和谐的大家庭。
厦门出口加工区“以法为纲、以人为本、以和为贵”,努力营造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的氛围,使员工的自豪感、归属感得到增强,对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状况满意率高达96.9%,荣获国家级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工业园区。
南安市蟠龙工业园区提出了建立“情系职工,情系企业”工业园区的目标,开展对困难职工的帮扶活动,不断完善送温暖机制。两年来,该园区共发动企业主和职工为83名困难职工捐款16.4万元,为3名患病职工捐资援助6.2万元,免费培训困难职工2369人,为259人提供法律援助,园区内不少企业的职工宿舍都装有空调,建立了职工之家,并设有阅览室、健身房,丰富了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使那些远离家乡、远离父母的职工有了温馨感。工业园区的劳动合同签订率由创建前的36.2%上升到现在的100%;各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的签订率由创建前的20%上升到现在的100%。
三方机制通过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较好地解决了影响企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引导企业和工业园区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协调机制和劳动纠纷调处机制,许多工业园区初步形成了企业关爱职工、职工奉献企业的可喜局面,实现企业良性发展、职工得到实惠、双方共赢的目标。福建全省各地涌现出一批劳动关系和谐、劳动标准落实、用工环境良好、企业和职工双赢的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与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2007年8月30日,福建省厦门出口加工区等两家工业园区和泉州九牧王等11家企业受到国家三方会议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