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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四项整改措施控辍保学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13

昨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发出通报,要求各级政府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并提出了四项整改措施。

这四项措施为:

——政府要依法强化义务教育责任,建立健全控辍机制。把初中控辍工作列入乡镇政府领导人任期目标管理,建立健全“0-15”周岁人口“文化户口册”,及时了解流动人口和学龄儿童、少年去向,组织村(居)干部逐一动员辍学学生返校就读;

——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县级政府要依法保证义务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投入机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扩大“两免一补”受助学生范围和人数,全面落实并逐步提高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

——加强农村学校内部管理。提高教师素质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让所有学生都能够及时得到老师的关心和帮助,顺利完成学业。要抓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化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加大达标高中校招生指标分配初中校的比例,积极推进中考学科全等级记载和中招制度改革。建立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严格学生转、借、休学审批手续和报备制度,及时掌握学生学籍变动情况,重点做好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的管理工作。要停止以“初二后分流”为名将学生分流到初中校外的做法,确保所有学生都能够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

——为控辍保学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完善工作机制。县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劳动力准入制度。各地要严格执行控辍保学报告制度,县(市、区)教育局要在每年的3月1日和9月20日前,将初中学生辍学情况向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分别作出书面报告。设区市教育局要在每年3月10日和9月30日前向省教育厅作出书面报告。各级政府要健全完善控辍保学工作的奖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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